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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农业资源区划工作“三化”建设
来源: | 作者:周岩 | 发布时间: 2025-08-18 | 57 次浏览 | 分享到:

       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确保粮食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近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865号建议《关于开展新一轮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的建议》的答复中明确,将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重大问题研究,强化工作衔接,推动建立农业资源数据会商、交换与共享机制,加快推进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建设。

 

  答复提到,近年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立足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水、土、气、生等农业资源调查及监测评价,积累了大量基础材料。同时,农业农村部加强工作统筹,支持自然资源部结合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农产品主产区空间格局,调整优化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主产区名录,研究完善相关支持性政策;配合水利部制定印发《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推动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统筹国土空间格局和农业生产布局,科学确定灌溉发展规模及布局。

 

  农业农村部表示,已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政策谋划和扶持,扎实开展新一轮农业资源区划前期研究工作。一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新一轮农业资源区划前期研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业资源区划调查。《农业农村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强调,加强新一轮农业资源区划研究,鼓励开展先行先试。另一方面,强化支撑保障。今年,农业农村部通过有关财政项目支持开展农业资源调查与保护利用、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建设、农业资源与区划研究与示范应用、农业农村资源监测、农业资源与区划评价分析等工作。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推动将新一轮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纳入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宏观综合性文件部署安排,积极向中央财政争取持续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为开展新一轮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我国农业自然资源、生产条件、供需情况和调查技术手段发生了较大变化。答复指出,在广泛开展农业资源调查之前,需要认真做好调查技术规范、区划方法、资源类别划分等各项基础研究和技术方案顶层设计。

 

     一是开展前期研究。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研究梳理农业资源区划指标、区划方法,以及分行业分领域区划内容等,推动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

 

     二是制定标准规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立足职能,建立健全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划体系,编制形成了《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标准体系(试行)》《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导则(试行)》《农业气候资源普查技术规范》等。

 

     三是健全台账制度。制定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系统收集重要农业资源数据,编制形成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建立农业资源数据共享平台。

 

     四是开展长期监测。农业农村部积极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建设,开展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研究、绿色技术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

 

     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表示,将依托遥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农业资源区划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建立健全农业资源区划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完善全国农业资源数据共享平台,加强农业资源区划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农业资源区划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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